江苏省质量信用AA、AAA级企业奖励政策
江苏省质量信用AA、AAA级企业奖励政策
政策依据:
《市政府关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【2017】143号)(2017年8月14日)
《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2〕91号)(2012年7月10日)
(一)主要内容:市财政对泰州市区新获江苏省质量信用AAA级的企业奖励10万元。省财政对新获江苏省质量信用AA、AAA级企业奖励5万元。
(二)认定条件:新获江苏省质量信用AA、AAA级的企业。符合江苏省质监局《关于建立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申报AA级企业需获省质量信用A级2年以上,申报AAA级企业需获得质量信用AA级以上满1年以上。
(三)申请办法:向当地市(区)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。
(四)有关单位:市质监局、当地市(区)市场监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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